ST曙光: ST曙光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内容摘要

发布日期:2024-11-19 06:09    点击次数:126

(原标题:ST曙光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ST曙光 公告编号:临 2024-09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29日14点00分,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024年11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票股东类型为A股股东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11:00,13:00-16:00。 - 登记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

六、其他事项 - 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